進駐育成
進駐資格
(一) 申請資格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政府相關法令認定之企業,以研發、知識或技術服務為營業項 目,其技術/產品/服務具創新性且已具雛型;或企業有志從事新產品/技術研發之團 隊,有成立新創事業之計畫者,均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(二) 申請應備文件 1. 負責人身分證。 2. 公司登記證、商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,並於進駐時繳 驗正本。尚未立案而具有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者,申請 時可免附證件,唯一旦通過申請且進駐者,應於通過半年內辦妥登記。 3. 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表,尚未立案者免提供。 4. 勞工保險局保險費繳費單,尚未立案者免提供。 5. 進駐申請書。 6. 同意審查聲明書。 7. 廠商進駐需求申請表。 8. 育成中心與進駐廠商合作備忘錄。 9. 營運計畫構想書。
評審辦法
審查作業
1. 審查工作由本中心籌組審查小組,本中心主任為召集人,並視個案邀請校內外 專家一~三人擔任審查委員。
2. 全程審查時間不逾三十個工作天(不含資料補正)。
3. 審查程序如下:
(1) 由本中心先做初步文件查驗。
(2) 邀相關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。
4. 評審項目包括下列項目:
(1) 申請資格。
(2) 主力技術/產品/服務之創新性、具體性及經濟效益。
(3) 計劃可行性及可塑性。
(4) 團隊成員學經歷、投入時間、經營企圖心。
(5) 未來三年內財務狀況評估。
(6) 申請案之需求綜合評估。
5. 審查結果於審畢後七天內以書面回覆之。
申請結果申覆
每一申請案之申請結果,由本中心於該申請案審查完畢後,以書面通知。經申覆 後仍未獲通過者,其申請文件得全部退還,但半年內不得再提出類似申請案。未 獲通過之申請案,申請人於一個月內得提出申覆一次。
進駐流程
校內人士-業者
為學校師生提供與產業媒合與咨詢服務(實習,相關產學合作計劃)
為有想法的學生提供創業計劃書撰寫與創業咨詢輔導,鼓勵與培訓參加創業競賽與政府青創計劃。
校外人士
育成中心為國立臺東大學產學合作的唯一窗口,如果業者想利用學校資源或與東大師生進行產學合作,請先按照流程進駐育成中心。
進駐流程如下: